跳與不跳,對她沒有兩樣。從她兩次發言,兩次都不忘提及"管人"就覺得她不會

有能力擔當大任。所以,跳與不跳對她不會有實質性區別。
他的朋友要她去,是由於自已的項目和方案,能有個可靠的人手去落實而已。錢,會在計劃或規章容許情況下給足的;職位,就難說了,因為她心目中職位的高低,就隻是和管人多少有關。這個誤點不排除的話,她可能在項目得失分析及質量監督上,都幫不了朋友的什麽忙。所以實質上,她的作用對其現任單位,或他朋友的公司那裏,都不會任何 make difference 。這樣一來,她高薪來源的部份,就可能隻從項目經費裏頭提取了。一旦項目完成或接下來項目項目沒有被批準,她朋友就會另謀高就。這個時候對她來說,要麽一同跟著遷徙,要麽就坐以待斃。
所以跳與不跳,對她沒有實質性區別,還是留在原地較為妥善。記得毛主席他老人家怎麽說的?不要瞎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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