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他們工作,按照校長的精神執行

俺有2次知道不行還得去簽,因為公司律師不懂認死理。

俺的做法,博取BORDER人同情,說咱沒辦法,公司律師非要我來,甚至給他們看相關通信材料。BORDER方就跟咱一起氣憤一番。過幾天(俺是第二天)再去,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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