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這裏有一個ID說自己在工作上犯了一個大錯誤,後來又去給經理道歉,還提出的辭職等等。還要努力爭取得回公司領導們的信任,等等。照我看完全沒有必要。
第一,人無完人,孰能無過。孰能無過。是個人就會犯錯誤。犯過一次以後,努力下次不要再犯就好。
第二,不要把私人感情放到工作中。在公司裏,我們都是打工的,都是一個小螺絲釘。幹好本職當然是因該的。但是千萬不要把對自身價值的認定完全的寄托在所做的工作上。當然要做到這點也不是這麽容易的.
第三,就算是天塌下來也有比你個子更高的人頂著。我發覺在美國公司裏不要主動把責任攬到自己身上。更沒有必要把不是自己的責任攬到自己頭上來。完全犯不著。屬下出錯,直接領導也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