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許多帖子說職場中的鬥爭,覺得很好奇。
樓主在廣州工作7年,香港工作3年,美國工作8年。工作過國營單位、中外合資、外資、港資企業,做過技術、銷售、售前工程師、售後工程師。目前在美國一家電信運營商做一小經理,手下六、七名技術顧問,都是老白。
也許是運氣比較好,似乎從未碰上過傳說中的“職場鬥爭”。
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個人的實力,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改變。誰更適合一個工作,是很自然而然的事。至於說“他實力不如我,隻是更善於表現自己”這類話,真心沒有意思。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長處和短處,“綜合實力”是很難令每一個人都覺得公平的。許多能力,是不能量化的。因此實力強弱,主要還是看用人者的感覺。麵試中如此,工作中亦如此。
怎樣讓用人者對你滿意?
首先,別添亂子。能不能立功是後話,首先別給人家添亂。因此本職工作要做好。及時完成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
其次,食君之祿,為君分憂。當領導的,希望下屬能為他分擔一些工作。當然,我們打工的都常抱怨“我把領導的工作都做了,還要領導幹什麽?”但這就是生活。一些具體執行的工作,可以是領導做的,也可以是你做的,你就做了吧。你讓領導的生活輕鬆點,領導也會讓你的生活輕鬆點。
第三,給人家留點餘地。大家出來混,都不容易。一些話語,對你來說,隻是圖個爽快;但對別人來說,也許是丟飯碗的事兒。因此,盡量給人家留點麵子。實在不能不說,就用被動語態,而且一定要強調正麵信息。譬如:“某某部門沒有及時把訂單送過來,因此我們不能及時生產”,可以說成“訂單由於某種原因延遲了,但我們正加急生產”。
總之,考慮怎樣與人鬥爭,不如自己提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