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的女兒一直都呆在北京和奶奶一起住。從她一上小學,我媽就有把她送到美國的想法,經常旁敲側擊的跟我講,誰誰誰說了(她一親戚在加州),她都特喜歡我侄女,想收養她,這樣她就可以來美國了。什麽誰家的小孫女來美國讀小學了,她姑姑在美國給辦的,等等。我都沒搭理她。
可現在俺那侄女上中學了。此事終於提到日程上來。讓我找個私立中學,最好省錢的方法是,讓我收養她,這樣,她就可以上我們家門口的公校了。這個提議讓我當場拒絕:她有爹有媽,為什麽讓我收養呀,不符合美國法律。至於來美國,可以,但是父母得跟來一個,我自己倆個小崽子已經很惱火了。而且俺又不是在家媽媽,我得養家糊口。帶3個小孩不現實。俺娘當場就火了。什麽我對這家沒貢獻呀,這麽點事就退3阻4的。什麽我哥我嫂工作忙,根本不能跟過來。OK,俺就退了一步,方案是她老人家跟過來,她當場同意 Deal(俺在美國生2個孩子,俺娘都沒來過,這回為了親孫女,老太太豁出老命了)。
可這幾天老太太又有了別的主意,我哥過來買套房子,讓我帶著孩子去住,把俺自己的房子出租,這樣每個月的租金就當保姆費和他女兒的生活費給我。坑爹呀,這北京的房價太火了。鬧得北京人都以為美國和北京一樣樣的。在我們這農村,租房並不合算。什麽維修,管理,搭時間搭精力,有的時候還虧。最重要的是,他們覺得這樣既是幫我(主要是幫我--他們說的)。可俺不這麽想。可又不知道怎麽回絕他們。正糾結呢。老太太聖旨又來了。
這回是,她聽人說在美國買房不是公民不行,所以他們覺得用我的名字買,但是我要寫字據證明這房子是俺侄女的,等她上大學的時候還給他。但是。。。讓我得找個律師,有道是親兄弟明算賬。
兒子醒來,回來補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