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女, 文靜大方,單身, 有一點像董潔 那樣的。
在三個公司工作過, 碰到過四個頂頭上司。其中 一個頂頭上司離婚三次,我朋友在找他做reference,他 表示過想date她。 兩個頂頭上司在單獨開會(如加班, 一起到總部開會的路上)個表示過家裏有悍婦,跟老婆關係不好啦,想和朋友親近。我朋友對他們都不感興趣。我朋友有個原則,不和已婚的約會,不和公司老板約會。
幸好,第一個家公司的頂頭上司答應她給她好的reference. 第二第三家就碰到那些麻煩。 朋友同事關係還不錯,找同事做REFERENCE 應該不難。 如果碰到一些要SUPERVISOR 的reference的公司,能不直接告訴不能用SUPERVISOR作reference的原因. 怎麽說比較好?
四個中有三個這麽不professional. 這個概率還是挺大的?不知道今後還會不會遇到類似的麻煩? 我朋友至今還記得她被裁前一個月CEO 曖昧的眼神。不知那是提前通知她被裁? 還是因為她裝作不懂沒有投懷送抱而被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