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shut up. 確實HIPPA規定所有接觸病人信息的醫療係統人員

都不得隨便在公共場合談論病人。 各醫院 草木皆兵, 有把病人住院病史夾上的名字縮寫成兩個字母的, 不一而足。  HIPPA是政府的法規, 醫院醫生護士等等連不同意的權利都沒有。

每個醫生都可以有個初步診斷, 精神病科的診斷分類細,和別的科還真的不一樣,所以確診 絕對是要專科醫生的。 大致是哪個方向的問題, 我當然有資格說的。但我不隨便指責別的專科醫生的工作。 因為我知道的那點, 相對於那個專科醫生的知識就是皮毛。 這就是我和linna的區別, 關鍵的區別。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