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給我的出謀劃策。我真的不在美國。所以有些法律並不apply。我打給勞工部,他們說可以在職工生病時開除人,隻要是書麵的通知即可。我可以在30天裏向勞工部申訴,他們即可能幫助和調節,看能不能幫我找回工作,也隻是這樣而已。這不等於白說嗎。我們這裏對員工沒啥保護的。不過他們做的很過分,在我生病時這樣做絕。我難道隻能找律師嗎?不想勞命傷財的。公司會不會請律師要我賠償我lost的收據?
一些更新,謝謝大家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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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帖子,覺得你非常不成熟。鬧到被公司開除的地步,肯定有你個人的原因。
-雲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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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2 postreply
20: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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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瞎胡說八道什麽呢?你自己典型的小黃窩囊心理
-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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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2 postreply
22: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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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懂中文呢,還是不懂人話呢?
-雲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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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2 postreply
22: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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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攪蠻纏算什麽“有骨氣”啊?有骨氣是要在事業上做出成績,不是玩小動作匿人家收據。
-稻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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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2012 postreply
14: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