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在一個不大的公司短暫地做過, 是實習性質. 看到過人事的一份檔案. 一個女的告她老板性騷擾, 其實沒有證據, 就說她老板說話距離太近. HR也沒有進一步調查的檔案. 一份文件不超過半頁.
其實, 這又算什麽證據呢? 但是HR必須備案.
這個女人, 可以用8個字形容: 五大三粗, 窮凶極惡. 非常厲害, 年紀也大. 這老板性騷擾這樣一個對象? 辦公室裏看著好欺負的小女孩也有幾個. 難理解.
這女的和老板不和睦, 到底被她老板趕走了. 後來同事告訴我她走的時候拿了大筆的遣散費.
過了兩年, 她那個老板到另外一個公司去, 故事在另外一個女人身上又演了一遍. 也是性騷擾, 也是個窮凶極惡的女人, 也是遣散費很高.
10年以後我才明白, 這些女人可能都是這體製上的寄生蟲. 她們知道和老板鬥就是要走人, 為了多拿遣散費, 用這個人事下檔案的辦法要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