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jia,很感激你回給我。說真話,我押寶我跟公司都不想打官司。所以找律師的

回答: 給nashangjiajia1232012-08-07 05:44:55

原因一是從律師那裏學點東西,什麽對我是最有利的,到時候話該怎麽說。這樣在我跟HR談的時候會更有效。

如果跟HR談不到我的預期,我會考慮由律師出麵帶我再談,談的目的就是更多“錢”,他們說話畢竟比我有力度。公司是願意私下SETTLE的,他們比我更不想PUBLIC HEARING。

這是我的BOTTOM LINE,這個案子是不會鬧到上庭的,對雙方都不劃算。況且我陳述的所有都是事實,雖然有些沒有實據。不說出來難道我帶著一輩子麽?

我也不是回來找人算帳、胡鬧的(W現在已被我放一邊了)。我是在爭取自己的利益,沒什麽丟臉,也沒什麽可LOSS,最差就是那現在的PACKAGE走人。

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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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想法很對頭. 就當學點東西. -worriedmom1- 給 worriedmom1 發送悄悄話 worriedmom1 的博客首頁 (26 bytes) () 08/07/2012 postreply 1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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