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的情況和我了解的一個朋友的完全一樣.
他當時也是和老板(直接上司)吵翻了, 因為他老板曾答應提拔他,但沒做到.
我朋友是一怒之下自己辭職的,辭職前沒有找好新工作.
他在一年半的時間裏,麵試了20-30次,有幾次應該是"非你莫屬"的工作,應為工作職責和他的背景完全吻合,並且麵試回答很好,也談到了薪水和起始日期,最後卻沒了下文。
我的朋友簡曆上留的是朋友和早前工作的雇主的聯係方式。
真實原因是:不管你留誰做refree, 新雇主的HR或者獵頭公司,都會和你最近的雇主聯係做核查。
證據是:他的前同事在他離開那個國家前,問他是不是留了老板的電話作為reference check, 因為這個同事就坐在老板辦公室外,聽到了10來次老板接電話,都在說我的朋友的壞話。
後來我這個朋友去了另外一個國家工作。
教訓就不談了,相信你能反思到的。
補救方法:
除了不要留該老板的聯係方式外,或指稱其他人(相同職位關係好人)為老板,如果還是不行,最後的終極方法是,從簡曆中刪除這一段經曆。但你得想好如何回答這一段時期的經曆。最好找一個自己開公司的朋友說在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