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大事情的時候遲到早退還能夠讓人容忍。但對於自己經手的重大案件采取如此漫不經心的態度讓人懷疑其職業精神。雖說家庭永遠是第一位,那是指兩者同時發生相同程度的事情需要決定priority的情況。在前述的業務上麵臨重要時刻而家庭裏並非如此的話,應該將工作優先。
個人覺得第三點最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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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re on the same page.清閑的時候,她晚來早走我根本沒意見,但是重要時刻還是要重視
-臭臭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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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2 postreply
10: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