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AP in the Tenure Track,並且也已經簽了字,也做了毒品測試等,工作時間是as early as Sept.1st.但上麵小頭目是一個印度人,他堅持要LD在現在的大學做完手上的實驗,文章發表後才過去。LD覺得這有些非難,並且涉及到暑假搬家和孩子的學校聯係。所以現在又想找診所純粹看病人,錢會多一些,離現在住的地方開車1個半小時的時間, 這個program也希望我們搬家過去,但這就要放棄孩子現在正在讀的一個非常好的gifted program.現在有兩個問題:
1. 這個offer能反悔嗎?有沒有什麽法律上的責任?
2.大家覺得這樣換值得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