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是個度的問題。掌握好了,萬事大吉,不好(不管是那個極端),適得其反。
答案當然是啊。很多時候和同事,和外麵,包括下屬,如果不夠firm, 被別人牽著鼻子走。那不是什麽都做不成。如果堅信自己是對的時候,就沒必要因為別人的不同意見而改變主意,這時需要的是affirmative。怎樣讓別人接受你的意見,說服對方,又是另一門學問。Communication skill, influence skill都在這時起到作用。每個人在團隊裏都有個image, 如果多次退讓,別人一challenge你,就step back, 以後就很難改變這種印象,帶領別人做事肯定會困難重重,說出的話也不會受到重視,因為你的形象已經在那裏了。但是走另一極端,寸土必爭,針鋒相對,就會由affirmative變成aggressive, defensive, stubborn. 中文講剛愎自用。自己的論點想法並不總是對的,有些information我們並不是全知道。多聽聽別人的意見,有時會發現更好更有用的方法。
至於什麽時候爭,什麽時候要聽聽大家的意見就是那個尺度的問題了. 這件事我是可以改變主意因為對事情更有幫助,那件事我一定要堅持到底因為我是對的。專業知識,對事情的判斷,預測和敏感度,都會幫助做這個judgment call. 還有一點就是看對方是誰。同樣的態度對這個人work, 對另一人就不一定。對老板不一定要言聽計從,但一定有理有據才能說服對方。如果把她徹底說服了,她以後隻會更尊重你。要特別注意不要一不小心在老板眼裏,顯出氣急敗壞,變成defensive。說服對方要講究技巧,還有就是do you homework, 這樣才能有自信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