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D,被穿小鞋

我們老板申請中國專利,就是將英文的翻譯成中文,再申請。我就做了翻譯,將翻譯件發給了老板,公司的律師轉給了中國方麵的代理。中國方麵的專利代理翻譯的不好的,有錯字,專利用語不準,需要重新翻譯。老板覺得我認為我有能力翻譯,讓我直接和中國方麵的代理聯係,我一共給他發了三份電郵,沒有回音,然後我隻好讓公司的美方律師轉給他我的郵件,今天,他居然說給我回電郵了,附件是通訊的email PDF,還通知了我4月3日是截至日期,NND,編謊話,氣死我了。他Forward不出我們的email history, 隻好編個email history PDF.

他作為專利代理難道不應該對翻譯件做一些修改和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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