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看你這屬於典型被人家拿來做過場的悲劇了,一般大公司內定了自己人,但是根據法律必須要貼廣告,麵試一大堆過場要走

我感覺不是這個情況,因為我以前的公司我也目睹過這種走過場的事情,不過招貼出來麵試一輪後基本就差不多可以找理由說不合適了,不會走到最後都大動幹戈的要簽offer,找了一堆的reference了才說NO的,我感覺可能還是運氣不好,遇到公司內部有甚麽變化吧。

不過不管怎樣也就算了,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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