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是我第一份工作,沒有參加過所謂的政治鬥爭什麽的,更沒有能力和誰鬥。在工作上我沒有犯過任何差錯,這也就是為什麽被vp推薦。那個vp辭職後,就是那個經理的天下,因為他們一直說找不到合適的vp,幹什麽幹多少都不重要,隻要會拍領導的馬屁,不幹活一樣高工資。
那天是我先提的辭職,所以他們說給我多個‘選擇’,讓我選辭職沒有賠償,或者被解雇有賠償。我當時感覺他們非常誘惑我選擇被解雇,所以我選擇相反的,他們對我發火的時候,我想大概我沒選錯。
我發郵件給hr經理和自己的經理,題目是quit,簡單說明我辭職了什麽的,然後當天就離開了,我沒有在他們的信上簽字,我感覺他們很想fire我,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麽,但是我隻是覺得他們不高興大概我就對了。我就是想知道這兩種不同的離開方式,對我有什麽區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