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起來是有點可氣, 特別是老板那樣顛倒黑白. 可我覺得這件事你也有責任, 如果我理解的沒錯的話, 這麽重要的事, 你隻給老板發了一個EMAIL, 而且在三個月的時間沒有任何FOLLOW UP.老板漏看一個EMAIL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回複:來氣,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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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解錯了;是對方的負責人給我老板寫了個EMAIL
-D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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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2012 postreply
18: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