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計,女,40歲
A:經理,50歲女,英國白人
B:SR 會計,52歲女,美國白人
A和B 貌似關係火熱,以至於B可以越過主管,直接向A接受指令,完全不把主管當回事。但B也怕A,因為A會偶爾給她臉色。B在後麵也經常罵A,但A全不知道。還經常與B交流私事。
B在A的授意下越過她主管把一個文件改換做法並向公司全球各辦事處發通知。但沒發給我和我的一個同事,原因是她不知道我們也管著幾個辦事處。後來我的辦事處在用新文件時出點小問題,我把這問題轉抄給A,B,及B的主管, 我的主管。B看到我的郵件還抄給了A,勃然大怒,認為我把問題擴大化了。後來發現的問題裏包括文件設計問題,也有我的一個小疏忽。於是B抓住後一點,竄進我辦公室大吵大鬧,還以控製的方式拍桌子。我的主管全看到,但她不想多事。
我準備先向A書麵投訴,要求B給我一個書麵道歉。因為我有理由抄郵件給A告訴她新文件運作狀況。並打定主意不惜一切,要定這個道歉信。(包括向上一級頭頭及人事部投訴,以至訴諸法律)
各位職場驕子,有何高見,不吝賜教啊!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