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人,從學校出來,他的第一份在一家大型軟件公司A做計算機軟件開發工作,做了不到4個月,薪水就被提升了30%多。
他的第一份工作結束的時候(一年多以後),他就用公司股票的錢資助父母買了第2棟房子。
他的第2份工作是A公司的同事出來開star tup B時,把他給拉出來的。因為同事知道他的技術能力,需要他這樣的人。
這個star up 開辦了一年不到,就被另外一家大型IT公司C並購。並購以後兌現的股票讓他和太太買下了他們的第一棟房子。
在這家IT公司的幾年裏,他的職場生涯一帆風順,年年加薪,年年拿最高bonus,隔一年還拿公司個人嘉獎。到4年後他決定離開這家公司的時候,他已經是全公司軟件部門工資最高的幾個員工之一。很多人都不能理解為什麽他可以放棄這末高的收入去一個收入少得多的start up D。
D公司給他的股份是相當於founder拿的數量的級別。不是一般普通工程師可以想像的。因為D公司剛剛起步很需要他這樣的技術尖子專才。他為這家公司選用的技術架構奠定了很堅實的基礎。以至於後來他決定離開的時候,部門VP和公司CEO都請他去酒吧懇談,甚至允諾給他追加多出一倍的原始股份。但是他還是選擇離開D公司,加入了大名鼎鼎的E公司。
E公司那個時候剛剛上市,招募人才非常積極主動。他從E公司又拿到很高的股票和股份承諾。在E公司的5年裏,他每年也是得到最好的peer review和manager review----由此而來的年度最高bonus。隔年也是得到公司的個人嘉獎。還有經常的季度性的物質嘉獎。E公司的股票分紅讓他在矽穀買到了一棟更大更新更好學區的房子。同時也在大陸買下一些投資物業。
E公司被公認是全美國最受員工歡迎的最佳企業之一。在離開E公司的前夕,他被授予最高的個人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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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 B C D E公司的這些年裏,他和一群A公司最初一起工作的同事成為生活裏最要好的朋友。在他們分道揚鑣,各奔前程的這末多年裏,他們又幾次相聚,攜手創業。
這群朋友現在絕大部分已經退休或者半退休---雖然他們年紀才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