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新加入這家公司,做一個新項目,這項目在我來之前已開始做,但沒做成功,我後來個人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解決了問題,做出來的樣品A也可行了。這時我的主管卻提出他認為更好的建議,逼我朝他的建議方向改。改來改去,結果出來的樣品B卻不可行。最後主管竟要fire我,在他和HR給我談的時候,說我不能完成工作,所已fire我。我當時回答他們,我們可以把所有資料拿出來,上法院去討論我有沒有完成工作。然後我給HR發了email,說了整個經曆。隔一天後,HR說改為layoff我,我想走了算了,但覺的主管太過份,我有無啥渠道可投訴他? 求教.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