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如果是我,

我就寫封信給你申請grant的機構,擺出事實,說自己無意冤枉任何人,隻是想知道這種情況下是否還有希望得到grant?他們能否提供一些幫助?

如果是真的偷竊,這種人就得揭露。也許這次沒有用,但慢慢的大家如果都站出來說話,壞人就會現出原形、無法得逞了。當然也有可能隻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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