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如此

來源: 胡說之 2011-10-29 08:20:5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619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胡說之 ] 在 2011-11-01 07:32:41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因為你的前一貼被老土老絲置頂,還以為你拿到offer, 跟大家分享麵試經驗。當時虎軀一震,這個問題竟然可以這樣回答,大開眼界了。誤會,原來還是正常情形。

首先,這樣的回答,給你自己不加分,甚至倒扣50分。為何?

雇主雇用你,看中的是你的工作能力、發展潛力,而不是你對過去失誤的掩飾能力。無論你如何辯解,let go就是let go,再妙語生花,這方麵的能力再強,絕不會因此而得到雇用。所以,你的整篇回答,不是精簡縮短的問題,我看可以完全放入recycle bin裏

Jack Welch在他的第二本書winning裏麵,不僅僅教manager如何炒人,而且教被炒的如何盡快找工作:失去工作的一夥人,90%都受到挫折而精神萎靡,雇主從這裏麵挑人,肯定是找仍然保持自信和positive attitude的那一小撮,而這樣的人,氣場完全不一樣,一眼就能分辨出來。

你在let-go這個問題上糾結得越深,就是往90%那一大批裏紮堆兒。對這個問題,簡單帶過,避免越描越黑。簡單地說裁員即可,現在那個公司不裁員呐?不要去糾纏let go,fire, lay off, 具體含義上的區別,咱們不是律師,簡單地說,company work force cut

如果被let-go是無法回避的問題,比如這事被wall street journal報導了,大公司高層的人事變動無法向媒體隱瞞,估計你不屬於這個情況。萬一是這種情況,Welch的朋友給出的案例回答: yes, I made mistakes, I learned my lesson, I paid my ransom, I will never make the same mistake again. 

具體給你的建議:

首先不要假設雇主將對這個問題刨根問底,你必須坦白從寬;盡量簡短,進入正題。

正題是你的賣點:你以前在那個公司的良好紀錄,從上一份工作中學習到的新知識,積累到的新經驗,將如何benefit the future position - stay positive, focus on your strengths

If you still don't get the how-to, 根據老土老絲的建議,聽以前的會議錄音。

所有跟帖: 

老胡真有水平,我剛要說要拿到就怪了 -Tanya06- 給 Tanya06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9/2011 postreply 09:52:53

多謝胡老師建議非常有用 -展望2012- 給 展望201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30/2011 postreply 06: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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