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 趙趙
我一直是很做作的。上學的時候,最喜歡拿數學作業紙來寫信,顯得自己是愛念書的。其實是非常不愛的。
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喜歡拿印著公司LOGO的紙來寫信,讓對方知道我有一個稍體麵的工作了,這公司體麵得都有自己的信紙。
其實有什麽用呢?
他不喜歡我,怎麽也往壞裏想:裝腔作勢,假裝很忙的樣子,假裝信手拈來一張紙就寫寫寫。這LOGO,怎麽他娘的這麽難看,這是什麽鳥公司?
其實對在乎的人,這紙是遮掩用的,假裝不是很上心,假裝在日理萬機中心被偶然溫柔牽動。
真傻是吧。在越喜歡的人麵前,越能裝瘋賣傻。那樣無謂的虛榮心,讓對方離我越來越遠。
還好沒傻到用酒店的信紙寫信。要是接到這樣的信,估計對方肯定大罵媽的她住沒住過酒店?
我已經很久不寫信了,因為在這事兒上自卑,覺得連寫信都是做作的。有什麽事隻發email,寫短信,最大不了打個電話,天涯海角,能有多遠?能有多少不能啟齒的事,需要白紙黑字地給對方留下笑柄?所以,我的字越寫越難看。
記得《甜蜜蜜》裏,黎明用麥當勞托盤裏的紙給內地的女朋友寫信,我很理解那種心態。就在《甜蜜蜜》上檔的時候,親眼見過一個女孩坐在麥當勞裏,在那張花花綠綠的紙的背麵寫了一整片的字,還一邊淚流滿麵。我就想啊真是弱勢群體弱勢群體啊。
現在上班,往往是為了請公司裏的人不要忘了還有我這樣一個人。在自己的辦公桌前坐著,看看外麵的街,抄張A4白紙畫個小貓小狗,然後團成一團扔進紙簍。偶然覺得可惜,下班前就抓一迭放進包裏,回家扔在自己的打印機上。現在我不寫信了,改占公家便宜了。
歲數越大,膽子越小。那些印有LOGO的信紙,我隻拿來記“鋤大D”時的分數,牌友們說:“啊夠奢侈的啊”,我就微笑。
轉念一眼,這也夠做作的。
我最後一次寫東西寄出去,是在太湖邊上的一個小郵局裏,寫了一張明信片給當時喜歡的人。那個下午,我坐在郵局前麵的石台階上,絞盡腦汁地想啊想,就為了在最少的空間裏,用最短的話表達愛情。
後來他打電話來說:“你可真行,這不讓所有人都看到了?”
我得意地獰笑,我就是想讓那些惦記他的女青年自動消失。目的達到了。
真是自作聰明的做作啊。我真討厭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