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那個義務(是的,我經常對我感興趣的問題做評論,但在原則上和本質上我沒有義務給任何人出主意)。我看不上這個case,因為這個case完全沒有意義,男人自己的工作都玩兒不轉,女人在那裏瞎操她不該操的心。這個女人和她男人之間的任何事情(包括但不局限於:是否婚姻幸福,是否願意婚姻繼續,是否性生活和諧,婆媳關係,家庭財務,子女教育。。。。。)都與那個男人在公司的工作無關,反之亦然。
另一方麵,如果她介入該男人在公司的工作,就足以夠成一個吧她男人開了的正當理由:角色衝突和利益衝突。
我沒有出任何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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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這個厲害的ntking -chicagosonia- ♀ (120 bytes) () 09/24/2011 postreply 10: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