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仔細琢磨。你如果要想繼續呆在那,要調整心態,努力適應公司,上司,而不是相反。美國是民主國家,但公司治理有時比在索馬裏,蘇丹更獨裁無公理可言。如果公司大老板是OWNER,你可能還有機會,否則你再有價值,但和上司過不去,多半是你死路一條。另同事貪汙,如沒侵犯你的利益,舉報千萬慎重。你舉報其實也是打上司的臉。
LZ隻是打工混飯吃的,混得好壞與你的貢獻沒絕對關係。上麵很多建議評論很中肯,
所有跟帖:
•
他們說的的確都很中肯,我舉報就是臨了打上司的臉,老板是owner,讓他看看他花錢雇來
-愛上網-
♀
(15 bytes)
()
09/11/2011 postreply
11:28:41
•
但同事有可能因貪汙坐牢,經理有可能撇得一幹二淨,你不一定受益。
-注冊筆名123-
♂
(77 bytes)
()
09/11/2011 postreply
12:36:49
•
你舉報也要講究技巧,你要先跟老板吹風說最近很糾結,有些話說了,對老板您有利,
-battleship-
♂
(215 bytes)
()
09/11/2011 postreply
17:42:12
•
如果你不想彈劾經理,自己做這個位子,我也就不再贅述了。
-battleship-
♂
(0 bytes)
()
09/11/2011 postreply
17:4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