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和大老板告過經曆一次嗎, 大老板對我印象很好,連帶對我的同事也很客氣

回答: 沒用的。濫竽衝數2011-09-11 08:59:44

老板也知道我們水火不容,我現在是不想呆了,但是我的重點不是要告什麽人,而是,我要說明在我的情況下無法工作,即使我走了,我也要給大老板留個好印象,把自己洗白,而不是日後我走了,還讓別人說這個人這麽難搞, 至於經理怎麽想我才不管, 就是利用一下我同事的例子,其實我根本不想牽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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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走後栽贓你也說不定的! -:-}- 給 :-} 發送悄悄話 :-}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1/2011 postreply 09:10:39

我不是經手人 -愛上網- 給 愛上網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11/2011 postreply 09: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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