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

根據網上資料,TN worker失業或者工作結束後,應立即返回加拿大,然後把美國的UI轉為加拿大的EI,通過加拿大的相關部門領取。沒有說可以直接在美國本土上直接拿的。轉成H4,不在加拿大境內,則自動放棄了EI。

不過,沒搞懂為什麽這事要出庭,從沒見過為UI/EI鬧到法院的例子。既然可以去法院抗爭一下,不妨試試,沒準哪個糊塗法官放你一馬,開一個口子,以後大家都可照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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