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簡單的例子吧:開電腦修理公司的老公,和愛開美容院的老婆,並不影響他們同吃同住同勞動。有些老婆,大概一輩子都搞不清楚電腦內存和硬盤的區別,也根本不想搞清楚,不想摻和。而老公當初選擇娶這老婆的時候,這多半並是不是選擇的標準。職業上的獨立,並不意味著在一方需要另一方,或者家庭需要某一方作出犧牲的時候會說不。先生對太太,同樣也是太太對先生的這點信心,是他們在一個鍋裏吃飯的根本。但事情如果沒有到這一步,為什麽不可以讓對方做些自己喜歡的事情呢?如果對方真喜歡?或者,這是考驗其中一方的本領:你有沒有本事convince對方喜歡自己想讓對方做的事情。
我談不上寬對方的心,在這方麵的經驗也很有限。但客觀地說,兩夫妻做同一個business是有風險的,這樣的風險和榮辱與共,相濡以沫都沒有關係。我認識一對台灣的老夫妻。先生開了家中餐館,太太原來在一家university有很穩定的工作,下班後幫先生打打雜。在生意最好的時候,先生不想請幫手,也信不過外人,所以,太太應先生的要求辭掉了工作,兩人一起經營這家餐館。因為眼光和經營手段的問題,他們在美國就開了這一家中餐館,最後經營不善倒閉了。那時候,先生60多,太太50多,有4個孩子,全是女孩:最大的現在應該college剛剛畢業,最小的,那時候還在elementary school。至少在餐館倒閉的時候,夫妻2人都沒有health insurance,所以生病盡量不看醫生,硬扛著。餐館剛剛倒閉的時候,先生老是念叨:要是太太當年不辭職,自己找個信得過的人幫忙,現在至少有份保險。先生老是說:等我老了,我就回大陸老家。。。他其實已經老了,太太也是:50多歲,還在panda express打零工補貼家用。遠在大陸老家,那裏的消費能力,恐怕也不是他想象的了。
這也許是個案,但我們對別人的情況又解多少呢。
樓主的貼子讓我感覺她的心情很抑鬱,思緒很亂。我覺得她的表現很象一個我曾經得過產後抑鬱的朋友。在沒有一個好的健康和冷靜的思路的前提下,做任何決定都是倉促的,還是先了解自己吧。而何去何從,隻有她自己是自己的主人,她的先生,是她信得過的朋友。
老胡,你這個“滅燈” 的思維方式是移花接木式的,嗬嗬。能夠理解,不代表我會作同樣的選擇。我是自己的主人,我信任我的信得過的朋友。所以,我就不滅燈,專門等著你來滅我。然後也拽了八嘰地說:Thanks for doing t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