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有個朋友打贏過,所有電郵,text,worksheet,,工資單,每天做過什麽,整整三年的記錄

厚厚一本,記得清清楚楚,老俗很佩服她的警惕心和恒心。人生若隻如初見,當初請你的時候,對方恐怕也想不到後來會有上庭的一天,除非他們一早就把你當替罪羊。

雇傭關係還真是風吹吹就倒了,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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