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美國大部分州的法律是維護雇主的,所以如果不是萬不得已, 走投無路,不要與老板打官司。
聽證隻裁決是否合格領取失業金, 其他的事情有其他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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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think? 欠你的錢應該去討回來,不好的termination notice, go fight 4 it
-俗世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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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011 postreply
16: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