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這個回帖給力。

沒那麽嚴重哈,叫你說得這裏的人都跟變態似的,其實變態的就我一個。

舉一下手,我是這麽想的:打工,就是給老板做事,和給自己生活來源提供保證的人,也就是你老板,理應保持好一個比較融洽的關係。有了衝突不合,理應是你自己首先來矯正自己的作為,因為是他給了你麵包。一個給你麵包的人,你去告他,種族歧視性騷擾可以,人神共憤,其他的,省省。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