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你在英國的時候,雖然沒有跟羅素見麵,文風文雅,非美式俗鄙。
一點商榷之處:此文兩處用了 "a little",這樣的小雜碎,於整體風格不太和諧,雞蛋裏的骨頭。因為我們生活在英語環境,不可避免地會把土語雜碎帶進寫作中。如果是刻意求土,象老土風格,倒是給文章添一些風趣。
順便說個閑話,娛樂一下:另一個比較常見的雜碎是 some。紐芬蘭是加拿大的老少邊窮地區,我有個同事來自那裏。辦公室不厚道的人,經常模仿她的土話,比較明顯的就是在句子裏到處夾 some。紐芬蘭的一個歌手用自嘲風格寫了一個歌: God did some good, when Jesus is turned Ch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