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最近這樣的事發生了兩起

一個是Sr。VP, 接受了其他offer 沒幾天又打道回府。

還有一個是女DBA manager.她離開公司已經有3年了,當初離開後沒幾個月她就想回來,但是公司已經雇人了。這個新雇的印度DBA manager,剛辭職,原來那個女DBA manager聽到消息就申請了這份工作。咱CTO就想要個puppet, 所以就直接給這個女DBA manager offer 了。

個人覺得,美國人沒有好馬不吃回頭草一說,人家都是識時務者為俊傑。所以,如果機會不錯,就別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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