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還是什麽時候辭職的問題了。
你能做的就是一方麵抓緊找工組,一方麵在老板麵前做聽話的小綿羊。
如果在被fire之前找到工作了,你就可以辭職了。
如果在被fire之前一直沒找到工作,就在老板找你談話時,痛哭流涕一番,如果老板被你說服了,又給你30天,你就繼續找工作,同時做聽話的小綿羊。 如果老板沒有被你說服,你就卷鋪蓋回家了。反正你還有30天的時間買機票,準備回國行囊等等。。。
你回國工作的話,你沒必要和任何人說你是被原單位fire的,你可以說想家了,或是回國報效祖國等等理由。。。你自己不說沒人有心思去到美國來查你的。
不明白你為什麽一直都不明白這麽簡單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