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給你的新公司寄黑材料是自找麻煩。安了。

我要特別說明一下。我以前一個公司的同事找到工作走了。在上任之前,我們原來的公司,給他新上任的公司去了一封信。信上說明我這位同事過去幾年從事的工作範圍,然後告訴他的新公司,他是不可以做同樣的東西。幹我們這一行研究部門的這是常事。你就是不說去那個公司,人家早晚也就知道了。所以不是自找麻煩。公司之間的來往有他們一定的準則。不會亂來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