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時,律師把簡單的一個發明寫成很複雜的長篇大論,正常嗎?

我好不容易有第一個專利,很簡單的一頁description,交給公司委托的律師之後一個月,變成了30頁的長篇大論,我費了一個下午還沒有看完,裏麵有一些typo, 也有一些不太對的對方,加上法律用語。但是,主要還是律師把簡單問題複雜化,這正常嗎?

我的創意10-20分鍾就可以講清楚,現在花了整整一個下午還沒有看完,覺得有點過分了。

是不是把它寫複雜一些,就容易被批準?我下個星期要不要跟律師說不要太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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