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曾經有個同事,非常及其十分地喜歡欺負我。他職務比我高一級,但這不是最壞的,最壞的是,當時我認為,他的位置沒有replacement,但是我的有。他做過各種各樣黑我的事情,也幾乎從沒講過任何一句對我稍微積極的評價。但我一直都忍了。老美講select your battle,中國人講要審時度勢,位置懸殊的時候,處於劣勢的抗爭無異於一地雞毛的自我消耗。可是,忍耐不代表不委屈,很長時間,做夢都在和這個爛人講道理。一覺醒來,內牛滿麵。
後來這人自己走了,他一走,我就立即被promoted到他原來的職位上,陸陸續續又聽到很多gossip,才徹底明白當初他為什麽如此仇視自己。這還不算完,他走前做砸的一個項目轉而由我cover a**,中間諸多關鍵性技術問題都沒有處理,結果一蹋胡塗,客戶要求退款。做項目跟進的人私下同他聯絡,他居然想都不想,直接在email裏說,過去和現在,這都是我的錯。可是,我從未參與過這項目,裏麵有我毛事啊!於是,終於和他真的掐了一架,那些做夢的時候操練了無數次的招式,都被我使了出來,最終扇得他很慘。我記得他最後的email裏期期艾艾地承認說:當初做這項目的時候,他是有點不仔細,但他以bible發誓,態度是認真的。。。我惡毒地把他的email在管理層裏轉發了一圈:都是為了公司的利益,為什麽不呢?可心裏就在想:這人原來是這麽大一個joke。項目挽回以後,我拿到一筆bonus,雖然並不多得嚇死人。而他用現在供職的公司email和我吵架,很說了些不該說的話,以至他現在的老板私下打電話詢問細節(所以大家都要小心,公司的email,你的老板隻要想看,就一定能看到)。
後來,曾經在grocery shop和他迎麵遇上。他又長胖了,一見之下,我居然沒有認出他來。主動走過去跟他打招呼寒暄,居然在他眼睛裏看到了躲閃。那個時候,我發現自己其實已經把他當成了路人甲,遇到他的時候,既沒有苦澀的委屈,也沒有張狂的得意,我是真的發現,原來他就是個卑微的小人物而已。
那些我們在心裏夢裏都放不下的人,往往是我們自己覺得對方更強大,我們對自己無能為力。克服別人,說到底,其實隻需要克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