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小的事情就要告,她的發展前景是沒有了。告應該是最後的一個工具,而不是為幾千塊工資的差別。

本帖於 2011-05-10 08:03:50 時間, 由版主 美國老土 編輯
回答: 這個是對的告老板2011-05-07 18: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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