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打仗一樣。

平心而論,中國人是不太願意在異國他鄉和別人有衝突。原因很多呀,比如語言問題,文化背景習慣,還有其他身不由己的一些原因。不是說人就軟蛋,因為有了那麽多製約的條件,關鍵他你硬不起來呀。因人而異,每個人都有自己生存的技巧,被人欺負當然要堅決反擊,這毫不含糊。但事情往往不是那麽簡單,沒人會無緣無故的欺負他人,而且和別人鬥是要講實力的,就像打仗,打勝的一方他就有理。據我所知,和老板鬥,不管起因是什麽,勝算很低,除非很露骨的歧視和不公平,但你想想,美國的老板素質真的就那麽差嗎?或者說,他們會很低能露骨的表現出來那些不公平嗎。就是說,除非遇到低能老板,公司又實在沒法幫他,而且你證據十分充足,你可能打贏,一般來講,基本沒戲。基本沒戲的東西你非得去幹,不好。還是想想怎麽和老板和同事把關係處理的更融洽一些吧,我覺得老美比中國人好相處,說到這裏,我遠遠的看到一片板磚向我飛來。哥閃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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