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LZ先向老板提出,老板如果開明,采納後小印核實改正,LZ自然有Credit,大家都好。如果老板不開明,置之不理,那就等到產品出錯再看熱鬧也不遲。到時候不開明的老板或上頭萬一追究其責任來,LZ至少可以自保(如果存底的話),小印吃不了兜著走。
當然LZ也可以坐等著產品出錯然後看熱鬧,但未必是上上之策。
所有跟帖:
• 在公司跟自己直接小老板的關係比跟上層大老板的關係更重要. -隻會做飯- ♀ (74 bytes) () 04/03/2011 postreply 18:30:52
• 同意,但是也看老板是什麽樣的人。 -霧霧蒙- ♀ (141 bytes) () 04/03/2011 postreply 19:34:10
• 我們老板也算是個明理坦誠的人. 但是關於這件事情的決定, 我在我跟他們有幾句爭論後, -隻會做飯- ♀ (83 bytes) () 04/03/2011 postreply 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