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兩種: non-resident, deemed non-resident
前者,是比較麻煩,要向ccra申請,要切斷財務方麵的聯係,等等。
後者,就很寬鬆,美國跟加拿大無疑是有tax treaty的國家,向美國報了稅,就不報加拿大了,不享受免費醫療了,不享受牛奶金了,不喝加拿大奶了。一旦deemed一次,以後ccra就不給你寄稅表了。當然,五年之內別回去看病喝奶,否則要補稅加罰金。
怪哉問的退休回去吃福利問題--加拿大的朋友看了別生氣啊。回去以後,依照目前的法律,前六個月的醫療要自求多福,跟新落地移民一樣。六個月以後,可以挖加拿大社會主義牆角。
就怕你又不繳稅,又要喝奶。你不在加拿大境內沾他們啥便宜,ccra不會主動找你麻煩。
我想好了,退休回國內,找鄉村小學,教幾個小蒙童,不給加拿大惹麻煩了。到時候用什麽護照還不一定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