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終於拿到了offer了,各方麵都很滿意,base salary比現在漲了30%,RSU/bonus比現在也漲了不少(當然我現在underpay),還拿到了sign-on bonus去賠現在公司的relocation expenses。沒想到從中國來灣區才半年多,投出去兩份簡曆,都有了回音,B公司希望我relocate到LA,沒有interview就被我據了,後來B公司又給了一個在灣區的機會,感覺工作內容比較無趣,沒有繼續考慮。和A公司做了一次phone interview和三次on-site interview,前前後後拖了一個多月,總算拿到了offer。感覺現在灣區job market還不錯,機會不少。由於還是第一次在美國換工作,沒有經驗,有幾個問題再請教:
1。簽offer:A公司的offer是在通過公司的網絡係統下載的一份pdf文件,需要我創建個人賬戶然後登陸係統去accpet offer,然後通過email提示offer已接受。這種方式算是正式簽offer嗎?不需要其他paperwork嗎?你們都是怎麽簽offer的?是收到正式的offer letter信件然後簽字嗎?
2。Reference check和background check:聽說一般reference check在給offer以前做,background check一般在給offer以後,但是幾個reference說都沒有收到電話,難道不做reference check了?還是和background check一起在給offer後做?我才在美國工作了半年多,background check怎麽check?國內也check嗎?
3。跟現在公司何時提辭職: 一般什麽時候提辭職合適?是拿到正式的offer letter後(不知道我現在的pdf文件算不算?),還是在background check以後?通常提出辭職後給現在的公司留兩個星期的時間合理嗎?
謝謝!祝大家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