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把我當super star一樣捧著,當我開始不安於職守時,就開始往下按了,關係就變味兒了。 後來出件大事, 她和大老板和著point figure to me. 出事時她在vacation, 回來後指責我處理不對, 還說客戶也說我不對。 我就不認錯。也不上告,沒用。當時我和大老板處理的,大老板為保全自己當然和她站在一起。那些天真的很煎熬。但我從客戶當時和我說的話就知道要麻煩的是大老板而不是我, 這麽大的事居然不回客戶的電話. 以我和客戶的關係也知道我老板說客戶說我什麽全是謊言.
你猜結果怎樣,大老板下台了。高層對我老板印象極壞。不是我朝中有人,而是上麵根本不知我是誰。這麽件大事,讓個小manager當替罪羊,這兩人也太幼稚。找替罪羊得找跟你一個量極的,怪到下屬身上,隻會讓上麵覺得你不敢承擔責任。
在加一句, 服務行業, 把客戶搞定比把老板搞定還重要. 工資不是老板付的, 是客戶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