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然後再探討一下哈。。

這FBAR的懲罰應該是非常重的,甚至能坐牢。 條文天天更新,現在應該是相當HOT的一個問題。當然感覺這也就嚇唬膽小的。

我個人認為IRS之所以拚命搞這個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 的效果就和國內讓貪官自動上繳贓款,坦白從寬一樣。IRS從來都心黑手辣,如果他能把你在國外的帳戶搞清楚了他幹嗎這麽仁慈寬厚?搞笑了不是?恐嚇加點蘿卜是政府的一貫作風。

小灰朋友的問題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是超大,報與不報完全可以有些伸縮性。他最大的問題是將來如何把錢轉入美國。那時候入關CASH需要申報,匯款就要說明收入來源,那就有些棘手了。

 

所有跟帖: 

天呐,俺正緊張的不行 -黃昏雨- 給 黃昏雨 發送悄悄話 (95 bytes) () 02/13/2011 postreply 13:38:09

哈哈。。 -豬啊豬- 給 豬啊豬 發送悄悄話 豬啊豬 的博客首頁 (78 bytes) () 02/13/2011 postreply 13:40:00

沒有啊~~ -黃昏雨- 給 黃昏雨 發送悄悄話 (102 bytes) () 02/13/2011 postreply 13:43:58

不難查,但不值得查。哈哈。 -豬啊豬- 給 豬啊豬 發送悄悄話 豬啊豬 的博客首頁 (203 bytes) () 02/13/2011 postreply 13:50:56

安了:) -黃昏雨- 給 黃昏雨 發送悄悄話 (113 bytes) () 02/13/2011 postreply 13:56:31

是地,好像要填TDF-90. 我還以為個人稅不apply呢。我說的那新條款叫FATCA -LilyBD- 給 LilyBD 發送悄悄話 LilyBD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3/2011 postreply 13: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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