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不認真是職業道德問題。別人(上司或合作夥伴)要不要你負責去做是權限問題。自己盡了自己的努力把問題說明,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有解決辦法,就已經做好了自己那份工作了。至於別人是否給你機會去做,那是你不能控製的。如果你非要證明你對,別人錯,也不是不可。但他們以後未必還找你合作,一起做項目,或根本不給你任何機會了。上司或合作夥伴也需要有機會成長。不犯錯誤怎麽成長。公司也不是咱們自己的公司,大家有事要好好商量。真要是出問題了,上司們比底下幹活的會想辦法處理問題。底下幹活的幹好自己那部分就是好了,沒必要爭個麵紅耳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