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朋友介紹來到一家公司,業務完全不懂,從頭開始學,經理從一點一滴教起,懷著感恩的心努力工作,發現經理另有企圖,有作拒絕態度;從此以後,受到不公待遇,所做的工作被非常嚴格的苛求......身心倍感疲憊,再後來,我以個人的理由辭職,覺得已經走出陰影,現在在找工作。很想得到原公司的Reference Letter。
在公司的最後一天,老板為我舉行了一個大party,很是感動。和老板告別時也提出這方麵的需求,老板希望我把個人問題處理完後,回公司;如果公司沒有職缺,再給我Reference Letter。一個月前,給老板發email說,個人問題處理完了,在找工作,希望他提供一封positive reference letter,我沒有提要回原公司,他回了一封說,會在幾天後給我郵來,兩個月了,沒有回音。我在聖誕節時也給他和公司的同事寄了一張手做的賀卡,也沒有音信。
還寫信去要嗎?這封信怎麽寫呢?真的需要大家的幫忙。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