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轉到學校另一部門工作,當時就聽說這個supervisor很難相處,但還是相信自己的能力,就接受了這個offer。因為自己工作能力比較強,又沒表現低調,很遭那麽一小撮人的排擠。幾個星期前被冠以一些莫須有的事情給了一個警告,相信這是陷害。幾個月就感覺他們在plan,那時就已開始找工作,所以對這沒感到意外,看到notice和老公商量後第2天就辭職,和老土說的一樣-書生爭氣不爭財,活的挺累亦丟財,不中就跳心無愧。感覺不能再拖下去,因為如果這已經在她們的計劃內,而自己又是做實際工作的,任何時候都可能有一些無中生有的事發生,世道之凶險,難以預測。不信任人事部門, 天下烏鴉一搬黑。如果再等到被冠以更多的罪名,就麵臨被開除的危險。現在也很想找找律師,但如果還要在同一學校內找工作,找律師會影響在同一係統內找工作嗎?
同時也提醒elmo2006,在拖延時間找工作的過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再被冠以更多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