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找新工作,目前的工作還在幹。
最近通過獵頭找的一個位置(我在本地求職網站上登記了,獵頭就給我打電話),雇主算有名氣的公司。之前的步驟略去不再說。現在獵頭告訴我說一周後1麵(1ST INTERVIEW),提醒我帶什麽資料,其中就包括“ Original copy of ...job reference letters”。
我之前一直讀書,工作換的不算多。現在的工作是我第二份(不算沒出來前在南京短期工作過的)。第一份也才工作了1年,並且和現在的工作不相幹(我第二份工作轉行了)。現在的工作(第二份)還在作,弄reference letter有難度。我本來是打算請我讀書時的係主任(chair professor、院士)給我寫封,因為我幫他做過短期的senior research assistant.他雖對我以前的工作了解但對我現在的工作也不了解啊。還一個顧慮是,這教授較牛,我不想在這個階段就去麻煩他。
我本來也想讓我先生給我寫封reference letter,因為我倆是同行。結果拿到要麵試我的公司的申請表格一看,上麵的推薦人那欄強調不能是親屬。
好不容易我再找一位較senior同行(不是同事),他現在自己當老板了,也許他忙吧,他說,哪有1麵就要求提供reference letter的?而且你換工作不多,現在的工作還沒quit 掉,怎麽要求提供reference letter呢?他建議我直接和獵頭說明。
大家有什麽建議嗎?職場笨笨,第一次經獵頭找工作,還不習慣,謝謝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