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真的認為這個新主管“在今年的review裏給我寫了一大堆和事實不付的壞話” 而不是“candidly want me to improve”的話,你應該正式提出“grievance procedure”。即使最後有一妥協方案,以後這種事也就不會發生了。重要的是擺事實和利用公司的程序,與主管即大老板談是沒什麽用的。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我不知道細節,也不知道你的公司是怎麽對員工進行評估的,說得不對請原諒)這裏是不是有 managing expectation 的問題?即,你認為很好而他覺得不夠?你可以這樣跟他談,既然是“candidly want me to improve”,你一定要他或和他一起 work out an improvement plan, including necessary training。這樣你就知道他是真的要你改進還是別有用心。別有用心的事在公司裏也常常發生。
幹了很多活而得到一個不滿意的評估其實是存在的。對於糟糕的評估,隻要公司有真心誠意的follow-up,也不見得是什麽壞事。誰沒有需要改進的呢?我以前對評為 group 2 就不高興,憑什麽那個人就在group 1?我經常得到的回答是 You are at a higher position and we expect more. 就那麽簡單。這時重要的是弄清楚主管的expectation 是什麽。